乐园快线乘客条款(车票之发出乃根据本公司之条款为依据) |
1.敬请各乘客在登车前必须带备有效的旅游证件过关,以保障阁下及其它乘客的宝贵时间,本公司欢迎解答有关对过关证件方面的查询。 |
2.司机有权拒绝接载证件过期,未带齐足够过境证件的乘客,包括没有中国签证的外藉客人,客人需要在登车前出示有效证件给予本公司职员检查。 |
3.客人如因证件或课税问题滞留在关口需时办理,或计算机查验技术出现问题,为其它乘客利益着想,等候时间以五分钟为限,否则需转乘本公司下一班次车辆或自费选用其它车辆前往目的地,不能准时到达,本公司恕不负责。 |
4.本公司在中港两地均已购买第三者乘客保险,按国家规定如在国内发生交通意外,导致乘客受伤或死亡,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正。 |
5.如天文台悬挂八号或以上风球,班车将实施有限度服务,祥情请致电查询热线。 |
6.本车票当天当班有效,逾期作废,涂改无效,一经发售,恕不退款。 |
7.每位乘客只准携带一件手提行李,体积不得超过56cm×36cm×22cm。如超过规定,本公司有权向乘客收取行李费。每件行李将收取等同一张单程车票之费用。 |
8.所有乘客之行李、证件及贵重物品均需自行保管,过关时必须自行提取所有行李,如有任何遗失,本公司恕不负责。 |
9.不准携带易燃、腐蚀性、爆炸性物品或枪械,及中港政府边检海关禁止进出口之物品登车。司机有权拒绝接载携带以上物品之乘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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